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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积极开展《河北省食盐专营管理办法》宣传活动
来源: 消费品工业和盐业管科      点击数 156
发布时间: 2022-09-19 09:00

《河北省食盐专营管理办法》于2022年8月12日经省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为有效推进《河北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办法》在我市全面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全市食盐专营管理水平,市工信局9月5日-- 14日,对《河北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

市工信局三级调研员、党组成员陈民同志带队,对全市7家食盐专营定点批发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面对面进行《河北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办法》宣传,要求食盐专营定点批发企业树立法治意识,进一步规范食盐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盐储备制度,承担食盐储备责任,保持食盐合理库存。要求县(区)工信系统盐业管理人员加强《河北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办法》的学习,学懂弄透,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全面落实《办法》规定,增强食盐专营监管能力,为全市食盐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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