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工信局,各葡萄酒生产企业:
现将《关于进一步细化葡萄酒生产企业原料保障合同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4年11月26日
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进一步细化葡萄酒生产企业原料保障合同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葡萄酒行业管理,保障葡萄酒质量安全,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市政府的部署,依据国家工信部《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现就进一步细化葡萄酒生产企业原料保障基地合同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市凡已通过行业准入的葡萄酒生产企业,原料保障基地为合同基地的,在原有合同基础上,每年签订一次年度酿酒葡萄收购合同。年度酿酒葡萄收购合同收购量,以本企业前两年葡萄酒实际产量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照行业准入条件所规定的原料保障能力的比例进行核算。
二、对年度酿酒葡萄收购合同格式进行统一规范,企业每年12月底前签订下年度收购合同。
三、市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将记录在册,并作为考核企业原料保障情况的重要依据。
四、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签订合同的,要向市工信局做出书面报告。
五、鼓励葡萄酒生产企业自建酿酒葡萄基地,形成与其生产能力相适应,稳定、可控的原料保障能力。
六、本意见有效期为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