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宣贯会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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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4-24 15:5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有效落实《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于4月17日在北京召开了宣贯会。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主要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和部分整车企业的2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装备司瞿国春副巡视员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规范条件》是在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动力蓄电池行业能力、水平制约突出的背景下制定发布的,将着力解决动力电池企业良莠不齐,企业规模偏小,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进一步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规范条件》按照企业自愿申请、政府服务行业的思路,以动态公告的方式,实施对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的监督管理。
会议要求,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优势企业推荐上来;专家库各位专家应秉承公平、公正、客观、负责的态度,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审核工作,评选出符合《规范条件》要求、引领行业发展的企业;动力电池企业要注重技术创新,加强质量管理,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我市芯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派代表参加宣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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