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装备与原材料工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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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发布时间:
2020-08-11 09:19
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部门:
现将《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尽快传达至所属重点企业。
联系人:装备和原材料科李海英
电 话:3800056、13603234320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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