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共享智造”行动 推动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向“新”转型
来源: 人民网
点击数
480
发布时间:
2024-07-26 11:00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到2028年,培育25家共享“领跑者”企业,建设35个“共享智造”工厂(车间),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实现“共享智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共享生态基本完善,共享模式深入应用。
《行动方案》明确了2025年、2028年两个阶段性目标。
其中,到2025年,打造5个“共享智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10家共享“领跑者”企业,建设15个“共享智造”工厂(车间),“共享智造”理念得到普遍认可,模式应用逐步深化,集群资源配置和生产组织效率明显提高,“共享智造”集群营业收入年增长8%以上。
到2028年,培育25家共享“领跑者”企业,建设35个“共享智造”工厂(车间),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实现“共享智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共享生态基本完善,共享模式深入应用。“共享智造”集群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10%左右,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提升15%,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达到40%左右,企业上云比例达到60%左右,对县域经济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行动方案》还提出了“共享智造”1.0,制造能力共享;“共享智造”2.0,制造能力共享+服务能力共享;“共享智造”3.0,制造能力共享+服务能力共享+创新能力共享三个创新发展方向。
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要做什么?
《行动方案》围绕夯实“共享智造”基础、开展“共享智造”实践以及打造“共享智造”生态共提出了12项具体任务,推动河北特色产业集群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突破,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
例如,引导集群通过招商引资和企业并购重组、上市融资等方式,培育共享“领跑者”企业,对企业以获取技术、品牌、人才和市场为目的对产业集群同行业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完成后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激励。
对共享工厂被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300万元奖励。引导核心企业、产业数字化平台建设共享平台,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对“领跑者”企业上年度更新先进生产、研发、检测、试验设备,按实际投入金额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每年打造2-3家共享工厂。
如何实现上述目标?
《行动方案》强化了保障措施。由河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建立健全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共享智造”的金融服务、支持“共享智造”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值得一提的是,在保障措施中,《行动方案》还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共享工厂(车间)优先纳入重污染天气豁免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保障企业正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