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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出台36条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加油鼓劲减负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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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8-15 11:00

明确发展目标。力争到2017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上缴税金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5%以上,全市民营经济单位数量增长60%以上。

放开行业准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资质认证项目,推行备案制,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批行为。坚持“非禁即入”“非禁即许”原则,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领域一律对民间资本开放。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以多种方式进入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领域,引导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

激活市场主体。按照国务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清理和取消对企业设立和经营不必要的前置审批,逐步实现由“先证后照”变为“先照后证”。除国家已有规定外,允许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实行筹建登记。改企业年检为年度报告制度,允许“一址多照”。新办企业一次性提交合格的审核材料,符合“审核合一”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登记注册,其余的3个工作日登记注册。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新建工业项目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按照绿色通道办理各种审批手续,待土地使用权证取得后换发相关许可证件。

支持做大做强。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首次进入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省民营企业100强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新进入“三上”企业的民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在境内外上市或挂牌的民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奖励。实现配套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当年配套额提高10%以上有贡献人员,给予1050万元奖励。

推进技术创新。培育支持50家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新认定为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和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310万元的奖励。民营企业新设立的省级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20万元、40万元的资金支持。民营企业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特邀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

加大财政扶持。市政府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区)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在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上,逐年扩大专项资金规模。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高成长性小微企业实行贷款贴息或无偿资助,额度为1030万元。对新创办的科技研发、工业设计、软件开发、文化创意等小微企业,按实缴税收的地方所得予以奖励,一年一兑现。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增加其政府采购份额。

落实用地政策。把符合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用地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总体利用规划,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好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用地和县域工业集聚发展用地。

强化金融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两个不低于”的要求安排中小微企业信贷规模,积极创新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探索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小型金融机构。做大市级、做实县(区)级融资性担保机构,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责任余额的放大倍数和风险控制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完善公共服务。落实好有关规定,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实施民营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程,市级每年选送20名民营企业家到知名高校进修培训,选拔100名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开展短期培训,面向1000名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专题培训。开展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搭建劳动力供求对接平台。

优化发展环境。实行涉企收费目录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下限制、涉企收费一费制。严格实行企业生产经营宁静日制度,每月120日期间(各类安全检查除外)不准到企业检查收费。对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反政策和法规规定的行为(除涉及食品安全和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行为外),一般不得先进行行政处罚,必须先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时、按要求整改并达到标准的不进行处罚,没能按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再进行处罚。

强化措施保障。每年对各县(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前三位的县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每两年选树三十强民营企业、三十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十名创业先锋并予以奖励。市、县区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1家以上民营企业作为联系点,每年安排一定时间深入民营企业调研指导。从2014年至2017年,每年组织市级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民营企业挂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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